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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E制药工程基准指南—生物制药设施(二)法规监管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738天前 | 129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介绍

本章引用了2004年以来发布的主要法规和指导文件,并重点介绍了与本ISPE Baseline®指南相关的指南的主要更新。这些文件表明,管理机构正在朝着统一的GMP定义迈进。

二、法规要求和指南

有许多例子表明监管机构是如何应对生物工艺生产功能和生产制造方式的进步的。

1、防止交叉污染:应通过适当的技术或组织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PIC/S药品检验公约,药品。

2、厂房设施与设备:对于单克隆抗体和r-DNA技术制备的产品,可以在同一区域使用密闭的生物发酵罐同时生产。

3、收获后的生产步骤可以在同一生产区域内进行,但要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对于灭活疫苗和类毒素,应在培养物灭活 后或解毒后进行此类合并生产。

三、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

当设施设计用于生产多种产品时,设施设计中应考虑当前和预计未来产品的CPP和CQA。CQA需要得到控制,以确保可接受的产品质量。CPP的可变性可能影响CQA,应进行监控,以确保工艺能生产满足预期质量的产品。

四、生物制药生产

现在对生物制药生产有了更好的了解,特别是对生物制药原料药生产过程。生产具有可重复性和可预测性,生物制药行业已转向生产优化状态。

五、设施设计讨论

当过程密闭时,由于环境对密闭系统中的工艺没有影响,工艺间环境和设施可以适应成为产品的非关键系统。下面的概念有一个技术性的解决方案,但目前的迟疑是一个情绪问题,它基于两个主要因素:首先,该行业非常熟悉开放式工艺设计的设施,因此向密闭式工艺设施的巨大转变让人感觉太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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